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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沒啥新鮮事可更新,那只好來亂談聊表一下我對網誌的敬意。

  首先,我又要開店了。

  是,在經過遠征大度山後,我決定這次退守回台中市。地點超棒,景觀超讚!這可是標準錢多(希望)事少(大概)離家近(真的!)的完美工作!

  老娘要來賣英、文、書!

  這是其一。

  其二就是,某天我開某臉社區網站時,發現有個1993年出生的弟弟加我當朋友。(當然,是認識的。)

  看到那令人髮指的數字時,我只能內心狂喊:x!老娘居然淪落到有1993年出生的朋友了啊!

  如此血淚的經驗,讓我深深感受到歲月的痕跡,我不能跟譚先生一樣,當個永遠的二十五歲嗎?

  希望大家共勉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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