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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EM寫了一篇有關我的文章,看得我好羞,但也看得忍不住一直微笑。

  一開始認識她是純粹好奇心,我與每個人的女友幾乎都可以相處愉快,雖然當初沒有很喜歡那位先生,但是跟EM卻成了好友。

  我很慶幸當年因為我的好奇心而認識了她。

  我跟EM從來沒見過面,從我還在台灣到我去了菲律賓,之後又來了加拿大的這幾年之間,我們的距離總是那麼遙遠卻又近在咫尺。我們可以當著兩個超幼齒歐巴桑聊著三八的話題,但也可以在下一秒鐘轉變成兩個超齡小老頭子研究八股文。我可以一邊在電腦前打著枯燥的報告,一邊跟她天南地北地聊著,話題嘰嘰喳喳的,總是能讓我捧腹。

  我們不需要常常講話,但是只要看到她在線上我就會安心。這麼說好像太依賴網路,但的確是如此。

  我知道她永遠都會在網路的那頭當我的知心好友,因為有她,所以我的聊天軟體永遠掛著,讓她也知道我是安好的。

  有些秘密適合獨享,有些秘密適合說出,有些秘密是不能說的秘密。

  妳知道的。

  那是我們倆的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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