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大事不多,不過小事不斷。

  先是H先生抄作業被抓的事,說實話,作業誰沒抄過,只是,這次有點讓我覺得奇怪的是,抄得大的沒抓到,反而抓到了抄女友之前寫過的H先生……教授大人,你眼力會不會太好了點?

  再來就是J小姐與男友分手之事,這大概會是這一陣子P鎮中國人圈子中最紅的新聞了。原因很簡單:分、得、極、難、看。

  真的,不管如何,分手絕對不可以談到錢啊,之前再怎麼甜蜜的情侶,一談到錢,分手都會大家撕破臉,把場面搞得難看到不行。J小姐前男友就是沒大腦到,一開口就「分手可以,先把錢還我」。孩子,這樣是不行的,更何況這些錢是你當初死都不要她還的啊。

  更難看的在後頭,J小姐把錢開double的支票還給前男友後,居然有人嫌不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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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完全忘記還有第四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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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補Po第三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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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篇補Po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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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連接三篇都會是補Po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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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方便煮的東西,總共大概只要十分鐘就可以搞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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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快樂地打完一長串,然後在五秒之內被妖獸啃蝕掉,從此便流落於汪汪的網路海洋中的某處,再不見天日……而我的心也如同那被吃掉的文字,再也找不回來,寂寞得快要死去一般,在五秒之內平靜地粉碎。

  網路妖獸,您真是無所不在。(垂淚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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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放假回台灣,絕對不可錯過的就是吃各式美食。並不是什麼餓死鬼投胎,只是加拿大的食物難吃得讓我每每不自覺地垂淚……

  首先呢,既然住台中,當然是要先選出台中我想吃的幾家餐廳啦!

  鼎王:喔,他們家的鴨血太好吃了……這麼銷魂的鴨血,我以後再也吃不到的話,要怎麼辦啊?!不,這當然是不可能的,鼎王已經快變台中景點之一了,想他倒閉的可能性太低,除非是出名之後食材的堅持降低……無論如何,李某人已經說要跟我去吃了,張大媽也答應要陪我去,還有誰呢?誰要來報名啊~!

  水舞饌:這個嘛……並不是說他家的東西真的有好吃到哪去啦,畢竟只是家茶館。可是,我想喝抹茶牛奶啊!!

  仁義牛肉麵:這家牛肉麵的好吃,只能會意不可言傳。靖珩寶貝,我們再去吃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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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暑假到了,也快要回台灣了,一切加起來的意思就是說,我該來開書單了!

  當然,不是什麼太正氣的書,我所謂的書單只不過是漫畫而已。

  哈哈哈哈哈!

  必看:

  浦澤直樹──怪物。這套我期待太久了,可是一直沒完,現在好不容易完結,一定要看,要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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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晚上到Li家聊天,聊到早上四點多……中間有個插曲就是,我生日到了。

  一開始我們到底聊什麼我真的忘了,他好像就覺得我這人怎麼會對人生看得那麼透徹……其實也還好吧,我不覺得我有淡薄名利到哪去啊?

  結果,不知道怎麼聊,聊到了生日的話題……我才赫然想到,啊對喔,我好像要生日了。因為根本不知道時間,所以問了一下李珍妮幾點,她看了錶,頓一下:「喔對,陳小P,生日快樂。」

  她講出這句話時,小黃也一起跟我說生日快樂。

  當時Li的表情真是一絕,他先是大驚,然後再以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:「妳生日?!妳今天生日?!妳會不會太淡然了一點?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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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逛了一個某婦女論壇,看了些文章,雖然我覺得大部份的人心態在我看來都有點問題,不過我對於某篇轉貼文章還滿有興趣的。

  那個是一封媳婦寫給婆婆的信,口吻比較嗆一點,但其實我覺得寫得還滿對的。(不過版上很多人說她沒大沒小,目無尊長之類的)

  我對於結婚這種事,並沒有抱著多大的興趣。不過我家娘親從小就告訴我,要嫁的話,最好是可以嫁那種對方父母已經不在的,或是對方父母好到一個不行(小月,就是妳啊!),最下下之策,就是不管如何一定要搬出來住。

  其實我娘的心態,我是可以理解啦。她早期嫁到我爹親家裡的時候,好像我爺爺奶奶滿刁難她的。原本滿心期望我爹可以娶他們相中的表妹,結果我爹竟然娶了我娘這相親來的女人。(還好我爹抵死不從,不然我不就變白癡了?)因為這個原因,再加上我媽無敵傳統,所以就什麼委屈都吞下肚,乖乖當個小媳婦。

  至於我呢,我自己的觀念是,只要有基本尊重,我個人還是非常敬老的。可是如果連基本尊重都沒有,你是要我怎麼對你尊敬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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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其實上的第二個星期就跑去看了,可是一直提不起勁來動筆寫這篇,原因除了看完之後在激動之餘有點小失望之外,再來就是覺得,雨果先生讓我怎麼寫都寫不下手啊!

  雖然他整場電影都沒將面具拿下,不過無論如何就是會讓我想到Matrix裡的Mr.Smith還有魔戒的精靈王……嘖,真糟糕。

  好,談回電影。

  我相信,大部份的觀眾是沒有看過V for Vendetta原本的漫畫的。而且應該也不會知道漫畫究竟是誰畫出來的……Alan Moore,一個很陌生的名字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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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看了一套漫畫,其實看到封面的時候我不大想看的,尤其是台灣那個譯名,讓我完全沒有動力去翻它……「害羞忍者少年」!

  |||O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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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天是這邊一個同學的生日,她從前幾個星期就有來邀我與某友人去她家吃飯,玩樂等等的。一直到了昨天,還是前天,我們大家突然想到說星期三是某人生日,才開始有了「得送禮」這個驚覺。

  說真的,我很討厭送禮這回事。我一直覺得送禮很麻煩,傷神又費力,花錢又傷腦。

  我從小到大,不知道轉送出多少別人送我的禮物,不是我不在意人家的心意,而是當那份心意對我來說根本沒用時,久而久之就會變成垃圾了。

  其實上面都是廢話,我主要是想講我們到最後買的東西:Hello Kitty的夜燈還有一個看起來無敵霹靂智障的毛絨絨的筆!

  那個夜燈也就算了,看起來雖然還是蠢了點,但沒有那隻筆來得嚴重。那隻筆的智障程度讓我很難以文字來形容,非常、非常、非常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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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r 26 Sun 2006 15:38
  • SPE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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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是SPEED成軍十週年,雖然說這個團體早已解散多年,不過她們四個人對我人生的意義可說是無比重大……

  我還記得第一次看到她們在電視上的樣子,那是我第一年到菲律賓,很無聊所以轉了NHK來看。由於我當時對日本一點興趣都沒有,所以想說轉過就算了,誰知道讓我看到了她們……就見四個女人…不,女孩,站在應該NHK大樓的樓頂,風很大,因為上面有直升機在拍,開始在冷死人的十二月天載歌載舞。

  第一首歌,就是那首,Body & Soul。

  從這一個畫面之後,我人生的不歸路就此開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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